Homo Ludens 遊戲人

“I believe the rest of school (indeed, the rest of life) should become more like kindergarten.” — Mitchel Resnick, Lifelong Kindergarten (“我相信往後的學校教學,或甚至說一個人畢業後的人生,應該要更像幼兒園” — MIT Media lab 米契爾•瑞斯尼克,“學習就像終身幼兒園”)

這本書應該是我今年讀過最冷門的一本,它是現代遊戲理論重要的經典著作。它經常被提及但似乎很少閱讀。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了,1938年歐洲學者所寫的書,真的好難讀啊!實在是沒辦法逐字逐句的從頭到尾看完,只好用整體框架式的念法並且專注在其中幾章,來獲得它的全貌。

作者是當時非常特立獨行的一位學者,雖然有許多歷史學家認為人的文化中,本來就有遊戲的成份,但他非常堅持人類的文化本質就是遊戲(也因此在當時的學界被排擠成邊緣人)。他花了很多的篇幅,先是舉例許多語言 (有提到中文的“玩”與“賽”)當中,“玩”的意義 ,包括比賽,嬉鬧,鬥智,甚至是禮儀。之後好幾張都是在講每個文化層面當中,“玩”的本質。例如在語言當中隱含和比喻的樂趣,在法律和法庭當中的博弈鬥智,在知識學習當中的猜謎,以及許多語言當中都有的作詩與對句 (搬到現代來,饒舌歌的battle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!)。甚至在古時候,有些文化中的戰爭也是點到為止 (作者提到中國春秋時代貴族們之間禮貌的戰爭形式。今年我讀的另一本書當中有提到過)

 

本書帶來的經典架構就是對於玩的定義:

1. 玩是自願性的 

2. 遊戲是有規則的 (例如輪流,然後不守規則會被討厭)

3. 界限會創造出來一個想像空間(所以有爽感)

4. 遊戲是從現實世界中抽離的 (大家都知道球賽的界線不是真的有一塊銅牆鐵壁擋在哪裡)

5. 遊戲主要不是為了利益 

 

從小朋友玩鬼抓人,到瘋狂的球賽,或電玩的世界當中,不能看出這些元素。如果說人類不同於其他物種最大的能力,就是可以集體想像,那麼遊戲真的是一種極致的表現。

 

書中我覺得最有趣的一個點,是他說到 School (學校)到原本希臘字 “skhole” 是休指閒娛樂,或是用閒餘時間來討論有趣的事情,也就是說現在大部分的學校跟原本的意涵,幾乎是背道而馳啊!其實觀察大部分的小小孩都是喜歡學習喜歡探索的,好像都是開始上學的時候才感到學習的受挫(其實我也覺得小朋友“閱讀的樂趣常常是被“考試導向的讀書”給消滅了),真的蠻可惜的。這讓我想到我2017年讀的一本書 “Lifelong Kindergarten” 是我當年的Top 10,作者從小朋友最有效的學習方式,也就是遊戲當中,闡述終身學習最能持續的方法。或許在人工智慧越來越多做那些專精的事情時,人類的殺手級應用,在於“玩”的能力,從不同的觀點改變視角,把事情變有趣,把互動變有趣,在尋常的東西中,透過混搭與跳痛,創造出新的意義來!

找不到繁體中文翻譯的時候,我一直在想應該怎麼翻譯他的書名呢?書本一開始講到人類的學名 homo sapiens是 “智人” (思考是我們的本質),另一派理論是Homo fabers “製人”(製作是我們的本質)。依照作者的理論,人類應該要被稱作 Homo Ludens (拉丁文遊玩的意思), 因為遊玩是我們的本質。這樣,我是否應該直接把書名翻譯為“𨑨迌人”呢? 😂

 

2017 年不太認真寫的讀書心得

2017年top 10之一 “Lifelong Kindergarten” 中文版 “學習就像終身幼兒園

Leave a Reply